能源趋紧 立法提速
时间:2006-12-14 浏览:
在温家宝总理做出加强能源立法的批示后,一部被视为我国能源领域法规总纲的《能源法》正渐行渐近。不久前公布的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》中有这样一段话:“我国土地、淡水、能源、矿产资源和环境状况对经济发展已构成严重制约”。能源趋紧,立法提速。2006年1月1日起,《可再生能源法》及与之配套的9部规定陆续施行,相关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税收优惠规定正在制定;1月24 日,经国务院批准,一个由15家单位组成的《能源法》起草组正式成立,拉开立法序幕;北京等地也将为节约能源制定地方性法规……这些法律规定正在为节能开道,为新能源保驾。
在《可再生能源法》中,可再生能源的地位确认、价格保障、税收优惠等都写进了法律。专家预测,一个日趋完善的能源法律法规群将在今后一个时期出现:《煤炭法》、《电力法》、《节约能源法》将加快修订;《能源法》等10余部法律法规将抓紧起草;2007年,以推进能源资源高效利用和综合利用为重要内容的循环经济法,计划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……再加上刚刚实施的《可再生能源法》,构建一个稳定、经济、安全、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,提高我国能源安全的保障能力成为全社会关注的核心问题。
刘洪彬 摘自《人民日报》